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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主 英梨々:あたし、あんたの一番になってやる -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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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悠悠哉哉 發表於 2018-4-9 08:23 PM
版主們好:
今天檢舉會員 imp8857 發現 此主題100%複製網路文
悠悠哉哉 你好,你的問題由個人統一回覆。
日後看到關閉的帖子是要都pass嗎? 重大違規也是嗎?
舉報室是如此,如果發現有重大違規可到這邊(投訴區)提出,
但如果當初在予以該帖處分時就是針對你提的理由處分,那就不會另外予以舉報獎勵。
PS. 你在昨日提出的文章已按規定處分。
這不大算是合在一起舉報,分開舉報應採一罪一罰,
因此這一筆應該予以 6 分,但個人建議以後是把他們分開列出,
舉報之所以會要求會員列出序號也是方便版主算分,
雖說#3556那一帖是處理的版主已經說了要把第七筆作為一筆計算,
但事實上你這樣合在一起舉報也容易讓版主在算分上產生失誤。
#4122 第4筆
又說樓層不明確只給+2 雖然我原本就是算+2了 但是又看到 #4171
有時合併 有時分開 正常版主確認違規後 計算方式應該統一
#4171的部分我後來有跟版主群討論過,當時也有在會議室有提出共識,
之後只要是只列總帖的基本上都是只算兩分。
#4269 第12筆
這帖也是複製自己的帖子在不同主題 因為#3309最後算複製+5
我就用複製的格式舉報 結果給我惡意灌水+2
我想說懶得進投訴問 反正就想說下次用+2的格式就好
千篇一律回文本身就算是惡意灌水,複製文原則上以複製他人的為主。
這部分我會與其他版主再進行相關討論。
就用+2感覺綜合原因都可以用的格式 然後就因為格式錯+0 #4420 第3筆
你自己都說是「類似文」了,那就請你用相應格式。
為什麼禁止發佈自己在伊莉的帖子 版主可以發佈自己版的連結呢?
我舉個例子:
一般而言蠻多討論版都是以「回覆數量」作為精華/額外加分的標準,
如果貼了自己的帖子在我們版衝人氣,多人去回覆的情況下,
這樣是對該會員「個人」在積分和精華數上產生相應的利益。
相對地,今天版主貼了自家的版面的連結,雖然可能藉此該版是有機會變得多些流量,
但對於該版而言,該版主並沒有直接從這部分獲取到任何利益。
說到底,論壇本身版面和版面本身就是互助的,因此對此個人不認為有什麼好禁止的,
如果要禁止,那我想未來是不是大型的聯版活動我們都不要參與了呢?
但是國字「儿」 也長得像注音ㄦ 卻不一起視作注音處理
「儿」是簡體字,論壇系統在繁簡轉換時無法完全的把所有字都確實的轉換,
因此無禁止之必要,也不能與你提到的「丫」混為一談。
想詢問的是 回帖中有會員因為發現此樓主的歷史發帖 因此回答無關主題帖的內容
站在我的立場上不大好說什麼,但這一「組」帳號的狀況我大概知道......
那些會員會那樣回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如以後看到可用「文不對題」為由,
本版版主會予以相應的懲處。
但是看發帖時間 都是吹水先 別版的後發 是否這樣他規避成功? 就不算違規了呢?
如果事發在他版且他版發帖順序在本版之後,那應當到他版去進行檢舉。
如果此方式可行的話 是否發帖皆附內容有提到的圖片都不算違規呢? 但發圖可外加積分內...
先說你的舉報理由,「圖片超發」是針對圖片張數,論張數他確實是沒有疑慮的。
如果是站在以圖為主的角度看,因為目前我們在判斷上會盡量比較不那麼嚴格,所以個人是覺得放行就好。
當然,如果這類主題又開始氾濫起來,我們可能就會上修標準,
這邊要提醒一下:版規所寫的基本上是最嚴格的標準,如果規定不是死的而是比較活的情況下,
版主基本上還是保有視情況予以比較寬的標準或者比較鬆的懲處的權限。
不會,有建議才讓我們有更多的機會可以進步。
以上,希望個人有回答到你的疑問。
如有後續疑問,麻煩針對此帖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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